贵州财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

发布时间:2015年11月06日 20:34

贵州财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

土地房屋科工作职责


1、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学校对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政策、法规,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的相关管理规章制度,按国有资产管理的程序和规范组织、监督、实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。

2、编制学校资产年检报表,及时真实地反映学校资产变动及效益状况。建立土地、公房计算机管理数据库和规范、有序的资产管理档案。

3、负责全校土地房屋的管理。按照上级国有资产主管部门的部署或学校工作需要,会同有关部门对学校的土地、房屋进行清查核资及帐目管理工作;地籍资料的归类、建档、查询等工作;房屋资料的入库、建档、统计及房屋的报废等工作。对学校土地、房产行使管理权、监督权。

4、参与修缮、维护项目的规划论证、招标、投标、竣工验收工作等。

5、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,指导和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对其业务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归口管理,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协调。

6、对经营性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督管理,及时将经营收入上交学校。

7、负责固定资产总账的管理,建立全校总账和各单位分账,落实专人管理,管好盘活固定资产。

8、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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